再谈“一键转发”

昨天发了一篇关于“一键转发”的文章,

今天咱换个层面进一步的说说,

所谓的“一键转发”也叫“一键转载”,“转载到我的主页”等等,

这完全区别于“一键分享”和“一键推广”,

前者是拿来主义,

自己不产出纯粹是转到自己博客里赚积分,

后者是自己的产品需要分享和推广给大众,

这两种是不同的概念,

 

究竟用“一键转发”会踩雷吗?

首先我们看看,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2006年12月8日

***出台的新解释表明,

即使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

网站未经授权转载,摘编,也属于侵权。

现在一般的做法是,

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事实后,

会要求侵权网站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

并且如果著作权人认为要追究网络用户的法律责任时,

网站有义务提供网络用户的注册资料。

否则网站要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官方文件”、“时事新闻”,“含有淫秽内容”的作品等不属于保护的对象。

如果被转载的文章本身就是剽窃他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那么被转载的作品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如果作者对单纯的事实消息进行了加工、整理,

增加了自己的分析评论,

则构成独创性作品,

随意转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因此,判断被转载的文章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关键是看该文章是否构成作品

以上这些我们都要看清楚了再决定是不是要转发,

不然我们网站一样要承担后果,

除非人家注明了欢迎转载。

建议,如果一定要使用“一键转发”转发文章,

最好是转发那些

官方文件”,

“时事新闻”,

“网络八卦”,

这是最安全的了。

 

说到底“一键转发”这个功能的实质就是

吃霸王餐的行为,

有人以为,转载时系统自动带上原地址就算是“授权”了,

“授权”意味着“经过原作者同意”,

而APP的“一键转发”,

根本不需要经过作者同意。 

“一键转发”这个功能从根本上说,

等同于“在APP,所有作者强制、无差别开放转载授权”的霸权行为。  

 

下面说说“一键转发”对原作者的影响,

1,由于APP用户自己不产出,

靠“一键转发”来蹭活跃度和赚积分,

构成了用别人的文章赚业绩的行为,

原作者是不是感觉很冤枉。

2,“一键转发”是强制性授权的,

那么不想长期保留或者不想大范围扩散的原作者就会蒙受霸权,

3,“一键转发”到自己的主页时,

虽然系统会自动带上原地址,

但转载人也是可以在原文里进行修改的

甚至篡改原文的意思,

4,当一篇文章被转载之后,

实际上它的管理权就已经不在原作者手中了。

它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博文的转发,

实则是不折不扣的“二次发布” 。

原作者原本是有权利删除(或修改)自己所写的文章的,

也有权利不让自己的作品再在网上出现。

而“一键转发”这个功能无疑是直接明目张胆地剥夺了这个权利。  

为了knowpia的健康发展,

为了各博主的权益,

最后衷心的建议,

博文还是自己写最好。

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博文发布于2019年5月20日,本文保留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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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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