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一篇关于“一键转发”的文章,
今天咱换个层面进一步的说说,
所谓的“一键转发”也叫“一键转载”,“转载到我的主页”等等,
这完全区别于“一键分享”和“一键推广”,
前者是拿来主义,
自己不产出纯粹是转到自己博客里赚积分,
后者是自己的产品需要分享和推广给大众,
这两种是不同的概念,
究竟用“一键转发”会踩雷吗?
首先我们看看,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2006年12月8日
***出台的新解释表明,
即使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
网站未经授权转载,摘编,也属于侵权。
现在一般的做法是,
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事实后,
会要求侵权网站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
并且如果著作权人认为要追究网络用户的法律责任时,
网站有义务提供网络用户的注册资料。
否则网站要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官方文件”、“时事新闻”,“含有淫秽内容”的作品等不属于保护的对象。
如果被转载的文章本身就是剽窃他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那么被转载的作品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如果作者对单纯的事实消息进行了加工、整理,
增加了自己的分析评论,
则构成独创性作品,
随意转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因此,判断被转载的文章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关键是看该文章是否构成作品。
以上这些我们都要看清楚了再决定是不是要转发,
不然我们网站一样要承担后果,
除非人家注明了欢迎转载。
建议,如果一定要使用“一键转发”转发文章,
最好是转发那些
“官方文件”,
“时事新闻”,
“网络八卦”,
这是最安全的了。
说到底“一键转发”这个功能的实质就是
吃霸王餐的行为,
有人以为,转载时系统自动带上原地址就算是“授权”了,
“授权”意味着“经过原作者同意”,
而APP的“一键转发”,
根本不需要经过作者同意。
“一键转发”这个功能从根本上说,
等同于“在APP,所有作者强制、无差别开放转载授权”的霸权行为。
下面说说“一键转发”对原作者的影响,
1,由于APP用户自己不产出,
靠“一键转发”来蹭活跃度和赚积分,
构成了用别人的文章赚业绩的行为,
原作者是不是感觉很冤枉。
2,“一键转发”是强制性授权的,
那么不想长期保留或者不想大范围扩散的原作者就会蒙受霸权,
3,“一键转发”到自己的主页时,
虽然系统会自动带上原地址,
但转载人也是可以在原文里进行修改的,
甚至篡改原文的意思,
4,当一篇文章被转载之后,
实际上它的管理权就已经不在原作者手中了。
它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博文的转发,
实则是不折不扣的“二次发布” 。
原作者原本是有权利删除(或修改)自己所写的文章的,
也有权利不让自己的作品再在网上出现。
而“一键转发”这个功能无疑是直接明目张胆地剥夺了这个权利。
为了knowpia的健康发展,
为了各博主的权益,
最后衷心的建议,
博文还是自己写最好。
本博文发布于2019年5月20日,本文保留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