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退休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 第九十三条明确说明: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这个规定公布后,受到中小学教师的关注。有不少人认为既然中小学教师是特殊的国家公职人员,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那么退休待遇上也应该和公务员一样。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样一种弹性的退休制度,可以更加好地满足不同人的实际情况。
退休政策是和养老金政策密切关联的,在养老金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并没有退休年龄的限制,大部分都是实行的都是弹性退休政策。当养老保险交纳一定年限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退休,但是一般早退休养老金的支付比例是比较低的,所以除非特殊情况,人们并不会急于退休。在这些国家,60岁以上的人还有很多是在工作着的。这样一种弹性退休的政策,更加人性化,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在新公务员法修订之前,实际上也有提前退休的规定,如果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且达到了一定工作年限,也是可以申请退休的。如果达不到规定年限,则只能申请退职。退职和退休的区别是退休有退休工资,而退职只能享受一次性的补助。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在这个问题上有了一定进步,只要工作够30年,就可以自愿申请退休。这样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可以让公务人员更合理地安排自己的职业人生和退休生活。
目前教师的工作压力很大,教师的职业倦怠感非常明显,好多人都表示希望提前退休,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心理因素。目前国家已规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副处以上职务的女性,可以在55岁退休和60岁退休之间选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身体原因选择55岁退休是正常的。另外很大一部分选择退休的女性都是因为迫于要照顾第三代而选择55岁退休,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可见大部分人,没有特殊原因还是不会选择提前退休的,这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
从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来看,实行同样政策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目前,在中小学年龄较大的教师的工作量一般都不是太重,而且职称相对较高,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是真这样实行了,也未必有很多人会选择工作30年后就退休。所以说,大家虽然期盼这样一种政策,但并不意味着这样去做。但毕竟这种政策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让人们可以更多样的安排自己的人生。这也体现了社会的一种进步,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养老退休政策会更加完善,人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生活也可以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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