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的是,我们迄今为止没有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基本性的法律——《债权债务法》。这部法律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它可以指导我们的民间借贷行为,更因为它能够培养我们的权责利的意识。
如果我们受到过这种基本意识的培训,我们当然会知道,911事件中唯一应该对这些***负责的集团,当然是***,而不是全体穆斯林。
同样,如果我们常年在《债权债务法》下生活,我们肯定会知道,权利与责任肯定要对等。比如说,如果某机构承袭了前人所有的权利——甚至包括联合国的席次——那么它当然也应该应对前人留下的债务。
再有,如果我们有“权责利对等”的概念,就应该意识到:有些时候,有些人妄图挑起来的责任,有可能远超过他的赔偿能力。这种情况下,就不可以让他们拿别人的人生去冒险。比如,二十年过去了,除了普京自己的体重(或许、还有他的存款?)有所增加之外,俄罗斯在全球的地位依然完全没有起色。
类似的例子,当然还有刘备这个败家字儿。他打坏了最好的一手牌,也糟蹋了所有归他管的人的人生:伏龙凤雏、五虎上将、荆益二州……
不过,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有这部法律,相信大家同样会记住另一个基本道理:父债,不可以子还。也就是说,刘备的愚蠢,不能让阿斗去扛,也不能问刘谌为什么没有弑父报国。
同样还有一个有可能搅乱权责利的关系的问题,当然是这个:普通老百姓,该不该负责“买肉报国”呢?
毫无疑问的是,一个所有权责利都达到了均衡的社会,当然是最理想的社会。现实中,这种状态根本不可能存在,因为这三者的关系其实也是动态的,并不可能有一个解决方案可以保证一劳永逸。
不过恰恰因着这种不稳定的感觉,美国人发明了现代民主体制。这个体制的特点,就是每两年会有机会重新调整一下公权力的分配方案。这样,民意就可以每两年明确表达一次了。不用担心,美国人从来不怕麻烦。
当然,在今天这个世界,我们还能看到另一种反向的情况:在某城市中,躁动在慢慢积累,所以,一些以前本来可以让各方满足的退让,已经不可能达到曾经的效果了。以至于很多情况看起来,很像即将对撞的两列火车。
郑经卫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