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16 《冒辟疆著<红楼梦>探源》
如皋红楼梦研究会
一、脂砚斋评语是《红楼梦》研究的重要依据。
在红学研究中,脂砚斋的评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胡适先生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正是凭借脂本第十六回前总评中的一句:“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就此一句话,胡适说:“这一条便证实了我的假设。”又:《胡考》一文中曾说赵嬷嬷说的贾家接驾一次,甄家接驾四次,都是曹家的事,当发现脂本于十六回“现在江南的甄家……接驾四次”一句之傍,有朱评云:“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语看”时,胡适高兴地写下“这又是证实我的假设了。”再之,《胡考》一文中用《八旗氏族通谱》的曹家世系来比较第二回冷子兴说的贾家世次,当时胡适提出“贾政是次子,先不袭职,又是员外郎,与曹頫一一相合,故我认贾政即曹頫。”这个假设在当时受到他的很多朋友批评。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学习,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一段之旁有朱评云:“嫡真实事,非妄拥也。”也就是脂砚斋这八个字的朱评,令胡适激动地写下:“这真是出于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证据了!故《红楼梦》是写曹家的事,只一点现在得了许多新证据,更是颠扑不破的了。”
从上述胡适研究《红楼梦》之一例中即可映出脂砚斋评语的作用何其了得!在脂评本中,依附正文有各种形式的批注,如开首总批、眉批、夹批、文中双行批注、回末总批,还有混入正文写成大字批注的、正文中双行批注下面的双行再批注的。用红色批注的称之朱批,用黑色批注的称之墨批。从已发现的12个手抄本中,乾隆十九年(此有质疑)甲戌(1754)抄本,仅存十六回,而脂评最多,计有1631条(不包括后人批语),且有署名、纪年。有资料统计,各抄本中批注共计4000多条。亦有资料记载:数量达8000条之多,这也许是统计口径不一致的原因吧。
给《红楼梦》写评语的不只是脂砚斋一人的署名,亦另有畸笏叟、梅溪、松斋、棠村、李松轩、王蓝坡、绮园、左绵痴道人、鉴堂等十个名字。两者相比,脂砚斋批语最多,也最重要,次之为畸笏叟。这里,还要提及的是,脂砚斋在批注时,有时又自称脂斋、脂砚、脂研、脂砚先生。脂砚斋评《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最有影响力的批评者。
二、“脂砚斋”是“知音者”的谐音化名与薛素素无关。
评《三国演义》,评《水浒》,评《西游记》均有真名实姓,唯评《红楼梦》的脂砚斋却扑朔迷离,众说纷纭,难以辨别。
脂砚斋其名何来?有学者提出:“脂砚是脂胭斋评阅《红楼梦》时使用的砚台。此砚原为明代江南名妓薛素素(号素卿)之物,砚盖内刻有薛素素小像一帧,砚侧刻有‘脂研(砚)斋所珍之研其永保’字样,砚背刻有明代著名文士王稚登的题诗手迹。砚匣底部刻有‘万历癸酉姑苏吴万有造’字样。此砚1955年发现于重庆,曾为吉林博物馆收藏。后来薛素素称其书房为脂砚斋。”(详见《红楼梦研究》苏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6—67页)
明代江南名妓薛素素的砚台及书房竟然和《红楼梦》的批评者挂起钩来,这种说法连胡适也不认可,他说:“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薛素素名五,字润卿,江苏吴县人,系嘉靖间金陵青楼所称十二钗著名者,胡应麟《甲乙剩言》云:“素素姿度妍雅,言动可爱,能书,作《黄庭》小楷,尤工兰竹,下笔迅扫,各具意态,虽名画好手,不能过也。”今北京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馆、美国火奴鲁鲁美术馆仍分别珍藏其《兰竹松梅园》《兰石图》《溪桥独行园》《竹兰图》《吹箫仕女图》《墨兰图》等珍品。又:薛素素自负侠名,《列朝诗集小传》、广陵陆弼《观素素挟弹歌》《无声诗史》中均对她“善弹走马”“挟弹出郊,连骑敖遨游,观者如堵”“绝技翩翩,亦青楼中少双者”“真神乎技矣,义侠妓呼之,当不过誉”作了详实记载。
有关脂砚的事,实际上是由明文学家王稚登(1535—1612)引发的。这位万历时曾被召修国史的大诗人,风流韵事也多,他曾送过薛素素、马湘兰两位女诗人各一方砚台,而送给薛素素的那方竟成了著名的“脂砚”。据云:万历元年(1573)苏州砚匠吴万有制作一方端砚,王稚登看它小巧精致,尤其砚内有一点胭脂晕特别娇媚,突然想起薛素素,就将此砚买下,并即兴口吟小诗一首:“调砚浮清影,咀毫玉露润,芳心在一点,余润拂兰芝。”并吩咐吴万有刻上,以作砚铭。此诗暗含素素小字“润娘”,她是画兰花的能手。诗后还刻有“素卿脂砚王稚登题”,此砚为端砚上品:“砚质甚细,微有胭脂晕乃及鱼脑纹,宽一寸五分许,高一寸九分许。砚周边镌柳枝,旧脂犹存。”显然,此砚应不是磨墨之用,而应作调胭脂之器皿。砚盒十分精雅:“珊瑚红漆……盒上盖内,刻细暗花纹薛素素像,凭栏立帏前,笔极纤雅,右上篆‘红颜素心’四字,左下‘杜陵内史’小方印,为仇十洲之女仇珠所画者。”
从明万历元年王稚登赠送此砚给薛素素后,薛素素的下落,钱谦益在《列朝诗集小传》中有简要记载:“中年长斋礼佛,数嫁皆不终。晚归吴下富家,以房老以死。”所谓房老,指妾之年长色衰者。薛素素虽为明万历年间名妓,但生卒之年不详。
由上可知,王稚登所赠送薛素素的一方端砚与评点《红楼梦》的脂砚斋名字并无任何关联。
其一:明代的一位青楼女子的一方脂砚怎么可能为清乾隆时期《红楼梦》的批注者取名为笔名(或化名)?
其二:此方端砚侧刻‘脂砚斋所珍之研其永保’十个字,“研”通“砚”。其中脂砚斋一可解释为人名,二可解释为书斋名。若以人名所说岂不是曹雪芹作《石头记》前,早即有脂砚斋其人了。故此砚侧所刻的这句话只能解释为:脂砚斋(指书房)内所珍藏的这方砚台要永久地保存好,代代相传。
既然脂砚斋与明代名妓薛素素的那方脂砚没有任何内在联系,那我们完全可以推论批评《红楼梦》的脂砚斋,很有可能效仿《红楼梦》中甄士隐即“真事隐”的谐音贾雨村即“假语村”的办法,将其“知音者”“知言者”的谐音“脂砚(研)斋”,作为《红楼梦》点评、批评者的化名。
脂本中脂砚斋的大量批语足以证实,脂砚斋不仅深谙《红楼梦》作者的创作意图,艺术技巧,而且了解作者的生平家世,深知作者的创作过程,并参加过小说的抄阅、对清,甚至提出过修改意见,故脂砚斋必为《红楼梦》作者的知情者、知言者、知音者!而这些或这个“知音”“知言”“知情(芹)”者当决不会泄露“天机”写下自己的真名实姓,在那大兴文字狱的时代,这样做当在情理之中。倘若不存在明代文学家王稚登赠送薛素素那方脂砚一事,这“脂砚斋”“脂研斋”之名亦会同样产生。
三、红学大家难以断定脂砚斋是谁
脂砚斋究竟是谁?胡适先生“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了三次。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他首先推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我并疑心他是雪芹同族的亲属。”后又改口:《红楼梦》“第十三回所记宁国府的事即是他家(指曹家)的事,他(脂砚斋)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同堂兄弟,也许是曹颙或曹颀(曹荃第三子)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时隔近五年,胡适在《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一文中又否定了前面两种假设推断,作出第三种新的推断:“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而且在此文内重复了一句:“‘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俞平伯在《红楼梦简论》中亦说:“我近来颇疑脂砚斋即曹雪芹的化名。不然作者的心理,旁人怎得知”。此外,还在《辑录脂砚斋本〈红楼梦〉批注的经过》文中又提出大约是他(曹雪芹)的舅舅。
周汝昌则在《红楼梦新证》中说:脂砚斋是位女子,是书中史湘云的艺术原型,曹雪芹的续弦妻。
自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周春所著《阅红楼梦随笔》至光绪三十年(1904)王维国所著《红楼梦评论》,此近200年中有48部研究《红楼梦》的著作问世,浏览此48部著作的概述,均未见谁是脂砚斋方面的研究论述。仅有清代爱新觉罗氏裕瑞所著《枣窗闲笔》一书云:“《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此说要点有二:一是认定《石头记》作者的叔叔就是脂砚斋,二是脂砚斋批语中所引用当年发生的事是非常准确的。
爱新觉罗氏裕瑞(1771—1838)清朝宗室。字思元,豫亲王多铎五世孙,读书广泛,学问颇深,其沾红学之书。《枣窗闲笔》成书年间大致在嘉庆十九年至二十五年(1814—1820)间。此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文本的评析上。裕瑞所提出的脂砚斋就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叔叔的这一论点,在100多年后竟得到近代著名红学家吴世昌的肯定,并力挺此说。吴世昌(1908—1986)教授,曾任教西南联大、中山大学、中央大学以及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著述甚丰,尢以红学研究著称于世。吴世昌“力主”清代裕瑞所言“其叔脂砚斋”,但这化名脂砚斋是雪芹的哪一位叔叔呢?若按胡适考证:(一)曹雪芹名霑,不是曹寅的儿子,是曹寅的孙子;(二)贾政即是曹頫、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三)曹寅生两个儿子,大儿子曹颙,次子曹頫。因此。新红学派的两位领军人物胡适和吴世昌闹矛盾了:既然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而曹頫只有一个哥哥曹颙,又无弟弟,因此曹雪芹只有伯伯,而无叔叔。
四、从脂评中寻求脂砚斋其人
脂评本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八十回的手抄本。这个书名中的脂砚斋涵盖脂砚斋、畸笏叟等十个名字的批语。从这个意义上说,脂砚斋是一个集体笔名。而作为写批语的十个名字中的脂砚斋就不一定是集体笔名。我们需要研究了解的即是“脂评”十个名字中的脂砚斋(包括脂砚斋有时自称的脂斋、脂砚、脂研、脂砚先生)。
红学界的几位著名大学者是怎么说的呢?胡适确认“脂砚斋为作者(曹雪芹)托名;俞平伯亦疑脂砚斋即雪芹的化名;周汝昌则认定脂砚斋为女性,是曹雪芹的续弦妻;裕瑞和吴世昌则断定曹雪芹的叔叔为脂砚斋。他们均认为脂砚斋只是一个人的化名或笔名,而绝非是一个集体的笔名。而这几位大学者的“权威”之说,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回末的一个脂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两件,岂(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芹溪是曹雪芹的号,批语中的“老朽”即畸笏。由此可知,脂砚斋决非上述大学者所说只是一个人的化名或笔名,至少是两人。而从此批语的口气来看,“老朽”肯定比芹溪年长,或系芹溪的长辈。
老朽是畸笏的别称。畸笏在作批语时亦自称畸笏老人、畸笏叟、朽物、老朽等。畸笏在乾隆壬午二十七年(1762)、乾隆乙酉三十年(1765)、乾隆丁亥三十二年(1767)在脂靖本(扬州靖应鲲藏本)、庚辰本、甲戌本中所留下的大量批语内容,可知畸笏不仅熟知曹雪芹的家世和《红楼梦》的创作过程,对《红楼梦》的思想和文学艺术作出了精彩点评,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还对作者提出过重要修改意见。由此可以认定,周汝昌所说畸笏就是脂砚的论述是能够站住脚的,不同的是,畸笏只是原作者(抑或曹雪芹)化名脂研斋的协同者,而不仅是畸笏一人。
还有一点不可遗忘的是清代裕瑞所说脂砚斋即曹雪芹的叔叔,倘若曹雪芹确系曹寅的大儿子曹颙的遗腹子,则曹頫即为曹雪芹的亲叔叔。那就亦有可能曹頫就是畸笏,他俩都具备“脂砚斋”化名条件的多项同一性。
综上所述,脂砚斋是谁?脂砚斋即是作者曹雪芹本人及其他的长辈畸笏(含叔叔曹頫在内)。除此二人以外,是否还有曹雪芹的那些亲朋好友,对曹雪芹及其所写的《红楼梦》一书知情、知言,而以“脂砚斋”的化名在《石头记》上点评呢?客观地说,凡协助曹雪芹抄录《石头记》手稿者,均有可能在抄本上以“脂砚斋”或具其他别号加批、加对。但绝非所有抄录者都成为脂批中的一员,更不可能都以“脂砚斋”之名作批。
比如松斋。在《石头记》甲戌本、庚辰本第十三回写秦氏托梦与凤姐,上有朱笔眉批:“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何物矣。松斋。”同回秦氏死后写合家上上下下的反应,庚辰本上朱笔眉批:“松斋云:好笔力,此方是文字佳处。”此两处批语赞美文字水平而已。俞平伯说:“松斋或即脂斋,是从松脂连想的。”从“松脂”联想而来加入脂砚斋的行列可信么?亦又有何意义。
又如棠村,《石头记》甲戌本第一回楔子“……东鲁孔梅溪则题云:《风月宝鉴》”上有一条朱笔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据此眉批,可知棠村为曹雪芹之弟,曾为曹雪芹旧作《风月宝鉴》写序。又于甲戌年(1754)以前去世,此与脂砚斋批注毫无任何关联。
再如梅溪,《石头记》甲戌本、庚辰本第十三回写秦氏托梦赠凤姐两句话:“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需寻各自门。”上有朱笔眉批:“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另,甲戌本第一回楔子有“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东鲁孔梅溪,与梅溪当同为一人。”梅溪是谁?有人论证,东鲁梅溪即孔继涵,孔子六十九代孙。周汝昌《红楼梦论证》提出“梅溪也许就又是脂砚另一化名了。”这“也许”“又是”纯属推测,连点影子都没有,怎能定论!
至于鉴堂、绮园、玉蓝坡、立松轩等人,有的属亲友圈外之人。有的系纠正抄录者之误的批者,有的则是惟缺确证,聊备一说而已,岂可与脂砚斋并肩。甲戌本第一回眉批中有“……今而后,惟急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的批语,这条批语说得非常明白,脂砚斋和作者极其亲密,《红楼梦》作者和批评者仅此二人,按“因命芹溪删去”而论,另一化名脂砚斋者必为曹雪芹之长辈,除此二人,必无第三者!但这里所说的是《红楼梦》真正作者的化名曹雪芹。
本节开始已叙述,胡适凭借脂批反复说道:“证实了我的假设”“这又是证实我的假设了”“这真是出乎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证据了!故《红楼梦》是写曹家的事,只一点现在得了许多新证据,更是颠扑不破的了。”但是,请注意,胡适选用这些脂批,完全是为他“大胆假设”服务的,他的“大胆假设”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就是《红楼梦》写的曹家的事,脂砚斋就是作者曹雪芹。现在多方面的质疑表明:《红楼梦》的作者不是《胡考》的曹雪芹;《红楼梦》中的四次接驾不是写康熙的六次南巡以及曹寅的四次接驾;《红楼梦》是一部反清悼明的社会小说,不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总而言之,源头错了,一切皆错。胡适所认为的北京的那位曹雪芹即是脂砚斋,当然也是离谱的。
读脂评,可以帮助了解作者身世,理解作品思想内容的艺术构思,修改过程等。研究脂砚斋来历,研究脂砚斋其人,研究脂砚斋批语的内涵,说到底是为读懂《红楼梦》、研究《红楼梦》服务的。站在客观立场上,胡适是一代文化大家,他为现代红学奠定了基础。胡适的研究方法,对红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现代红学家,无论是拥戴“脂评”或反对“脂评”的红学家,都从胡适的研究中吸取了有益的营养。然而,当如皋的红学研究者重新阅读蔡元培先生早在1922年1月30日写下的《对于胡适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悉心研究明末清初文学家冒辟疆的生平及其文学作品《朴巢诗选》《水绘庵诗集》《同人集》等,尤其是他的代表作《影梅庵忆语》,认真了解近现代红学界的研究成果,包括由刘梦溪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化》第42期(2015年秋季号)刊载的邓小军教授的大作《董小宛入宫考》,不约而同产生共鸣———必须重新审视胡适先生研究《红楼梦》的结论。
重新审视《胡考》的结论是不容易的。因为从客观上说是对当今红学界主流———拥“胡”学派的挑战。但从主观上说,如皋红学研究者只是作为解红楼未破之谜的参与者,并借此享受红学学术研究的乐趣,通过阅读研究《红楼梦》的心得、见解参与交流、探讨,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我们倒是很欣赏胡适在《〈红楼梦〉考证》结语的一段话:“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了———也许有将来发现新证以后即须改正的。”胡适已在1962年去世,他已无法改正“大错了”。那至今仍信奉“胡考”的红学家们能否效法胡适知错必改呢?当然,对于才疏识浅初涉红学研究的如皋红学研究者来说,那些浅见、愚见也许陋误百出,但如皋学者是非常乐于“悉听赐教”的。因为我们觉得胡适先生“知错必改”的做法是值得效法的。